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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 林佩樺 - 學生競賽 | 2021-10-14 | 點閱數: 396

說明:    
一、    依據 110 年 4 月 7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28399 號函及 110 年 10 月 12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92357 號辦理。
二、    原計畫訂有「初賽」與「決賽」二階段進行,然考量 COVID-19 嚴重傳染病疫情不明朗,經發文報府同意為避免因群聚影響國人健康,故比賽方式改為「送件參賽」一階段方式辦理,詳如比賽實施計畫之說明。
三、    本比賽分為(1)國小中年級組 (2)國小高年級組 (3)國中組 (4)高中職組(含五專前三年級)(5)大專社會組,以上共 5 組。
四、    送件規格:
(一)    國小組(中/高年級)、國中組:一律以四開(約 68*35 公分)宣紙直式書寫。
(二)    高中職組、大專社會組:一律採對開(約 135*35 公分)宣紙直式書寫。
(三)    字體不拘、書寫內容務必依指定題目【附件三】擇一書寫,不符合者不計分。
(四)    各組參賽作品均須落款﹔大專社會組須鈐印(用印),其他各組則用印不拘。
(五)    請於 110 年 11 月 15 日(一)前(寄/送達南門國小),連同報名表(如【附件二】請填寫詳實)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,逕寄/送至南門國小教務處收。(地址: 33066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 303 號。親送者請留意:南門國小因校舍興建工程,校門口位於桃園區南山街與大同路交叉口。)
五、    評審:以上各組分別擇優錄取(成績公告: 110 年 11 月 26 日(五)16 : 00 前將獲獎名單公布於本校網站/網址: http://www.nmes.tyc.edu.tw/ 通知)
六、    檢附本案實施計畫乙份供參。